10.3969/j.issn.1009-8860.2004.03.018
论法的不确定性与判例法之引进
法律自身的空缺结构、法律思维的特点、语言的局限性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法的不确定性,进而妨碍了秩序的形成和正义的实现.出于对秩序和正义的渴望,人们寻求尽量减少法的不确定性的有效方案.司法解释是我国弥补法的不确定性的传统方法,但是其相对于具体的个案而言仍是抽象的,加上语言的内在缺陷使得司法解释无法摆脱不确定性之弊端.而判例法以其自身的优越性,弥补了成文法之不足,也使得判例法在中国的引进势在必然.
不确定性、司法解释、判例法
H03;B80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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