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338.2014.04.003
一级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为切实做好姜堰区“卫十一”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姜堰区卫生局在近年来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质量控制督导,并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姜堰区一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质控标准(暂行)》,构建了三级质控联合体,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一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
R197.1(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赔款中国农村卫生服务项目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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