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338.2010.03.013
新医改下完善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 2009年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新医改)中明确,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此背景下,贫困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处于完善发展阶段,需要不断完善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实现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衔接整合,在理念、制度和实践中逐步向健康保障转变.
新医改、贫困地区、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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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7;R197.1(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西部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07XSYK234
2010-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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