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481.2002.04.003
知识产权保护与镇江香醋
对镇江香醋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与国际惯例一致,符合WTO-TRIPS协定中的有关规定.从分析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原产地标记的概念入手,探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渊源和发展及其与WTO-TRIPS协定的关系,阐述对镇江香醋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现实意义,并就加快镇江香醋的开发利用提出若干建议.
知识产权、原产地域产品、镇江香醋
D9(法律)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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