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39.2005.10.017
浅论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完善
@@ 一、现行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概况
水行政处罚听证是指在水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听证制度的内涵是"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尤其是在作出不利于相对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从而体现出行政的公正.听证制度是从英美法规中的自然公正原则中演化而来的.1997年水利部颁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作了详细规定.至今,这项制度在我国实施已近十年.人们经历了从不熟悉到熟悉直至运用其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一个历程.从实施情况来看,水行政听证处罚程序在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有利于水行政机关客观、公正、全面地弄清案件事实,强化水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有利于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有利于水法宣传和水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
水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听证制度、水行政机关、相对人、自然公正原则、诉讼案件、利害关系人、自我监督、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行政听证、行政复议、水法宣传、实施情况、实施办法、合法权益、法制教育、处罚决定、处罚程序
D9(法律)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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