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671.2013.04.024
法理视域下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裁定、决定、通知以及错误的民事执行行为或者违法的民事执行行为提出纠正的法律监督制度.随着《民事诉讼法》的再次全面修改和实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在《民事诉讼法》中得到明确规定,法院和检察院两个系统对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争议也落下帷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无论是基于法学理论的阐释或是基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的实践都有其正当性基础.确立这一制度不仅是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理论的应有之义,也是落实宪法关于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规定的具体化,是实现社会主体民事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而确立司法权威的法治国家要求之所在.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正当性
D925.1;B502.233;D631.4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列宁检察权思想的中国化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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