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安全权的实现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671.2012.06.019

论公民安全权的实现

引用
安全权是不同主体共同谋求、维系生存的一项权利.多元主体以公民为中心形成一条脉络清晰的进路,国家、社会、社区、公共安全等不同主体和系统的安全体系共同保障着公民安全权.国家安全担负着社会契约理论中的基本安全职责,并且在民族国家的对抗中逐渐成为公民安全权的象征主体;社会安全是公民安全权初级意义上的安全存在,并已经形成满足公民主体公民安全权利益的功能.公共安全和社区安全对公民安全权具有连带和单元意义,个体只有在进入到一个开放的、具有权利沟通整合功能的公共领域,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和社区安全并采取措施着力保障.以人为中心的公民安全权主体理论并非完美无缺,必须强调不同安全利益间的整体性,公民安全权权利供给的协调性,以及公民安全权权利规范的复合性,才能够有效应对我们所面对的安全问题.

公民安全权、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社区安全、公共安全

D63;C916;D924.32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2013-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6-11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江苏社会科学

1003-8671

32-1312/C

2012,(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