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671.2012.01.003
再论柏拉图的正义与幸福
柏拉图的《理想国》提出了构建一个正义的城邦的规划,目的是使得城邦和公民都获得真正的幸福.其方式是通过由低到高的心灵教育,达到正义.柏拉图的被定义为心灵和谐的正义是否具有通常的道德内涵,以及它能否保证人获得幸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这个初步的定义下的正义,确实可以使人获得幸福.但是能够使人达到真正的幸福的正义,却是从最高的善中获得的.哲学家以善自身的知识对公民进行教育和对城邦进行统治,就是为了从根本上实现正义,从而使得国家整体获得幸福.而哲学家放弃最高的幸福“回到洞穴”这个看似悖论的问题,其症结在于个人的幸福与善自身所要求的普遍幸福之间的冲突.一般公民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家中是否真正的幸福,也获得新的解读.
正义、幸福、返回洞穴、悖论
A8;C955;T8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aletheia;10YJC720072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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