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671.2011.05.019
地方自治视野下村委会选举的法律规制——基层民主的规范与监督
当前,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不正当竞选、选举之后监督机制缺失等突出问题.应当在地方自治理论指导下,对我国村委会制度进行重新定位.村委会是特殊的地方自治组织,村委会选举的目的是有效实现村民自治,地方自治理论对村委会选举有着独特的民主要求.我国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等国外的地方自治制度,特别是借鉴其对地方自治团体的选举制度安排、对地方自治团体的监督机制和地方自治团体中居民权利的法律救济.应当以地方自治理论规范村委会选举,借鉴国外地方自治团体的运行结构,完善村委会选举的程序规范,健全村委会选举的监督机制,并建立司法救济途径,构建我国的居民诉讼制度.
村委会选举、地方自治、基层民主、居民诉讼
D920.4;D638;C916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K111701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