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逻辑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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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8671.2011.04.002

再论“逻辑在先”

引用
人们往往把“时间在先”与“逻辑在先”区分开来,并把逻辑在先理解成逻辑中的先后关系.这样就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逻辑并无先后关系,同时又导致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自然不遵守逻辑.亚里士多德第一个将在先关系区分为四种或五种在先关系,与逻辑在先最为接近的是逻各斯在先,即原理在先或定义在先.时间在先与逻辑在先的提法,过分简化了问题.事实上,今天学者笔下的逻辑在先,可能指的是除时间在先之外的任何一种在先.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学者们所谓的逻辑在先实为本体论在先,本体论在先跟时间在先并不相悖.因此,一些学者基于这两者相悖,而在这方面做出时间在先与逻辑在先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

逻辑在先、时间在先、本体论在先、思维与存在

B01;B502.233;TP391.4

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1-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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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科学

1003-8671

32-1312/C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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