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优势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近年来,江苏在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涌现了大量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方阵初步形成.到目前为止,全省专业大户数量达到23.5万户,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占39.6%,户均规模57亩;家庭农场3.4万家,户均规模为107亩;经工商登记的农民合作社6.9万家,实有成员人数975万户,入社农户数占全省总农户数的67.5%;龙头企业总数达5645家,国家级龙头企业61家,居全国第2位.从各地发展实践看,不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在不同行业和环节各具特点和优势: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家庭规模经营方式,成员利益高度一致,劳动责任心强、主动性高,既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又克服了承包农户“小而全”的弊端,比较适合发展传统种养业;以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代表的合作经营方式,可以帮助农户提高市场谈判地位,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等问题,比较适合农资采购、农产品生产销售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环节;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公司制经营,在技术能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比较适合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
经营主体、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户、经营方式、服务组织、专业、生产性服务、社会化、农民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特点和优势、责任心强、物流环节、市场、生产销售、融资能力、家庭规模
F32;F30
2014-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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