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275.2013.03.022
农民培训工程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初探
江苏省把农民培训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许多市、县(市、区)也把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达到农民培训的预期目的,农民培训工程实施主体,必须注重农民培训工程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管理.
一、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内容
组织评价 行政推动是农民培训工程的主要特征.农民培训工作组织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对培训单位起着组织和监督的双重作用,培训的质量如何,基层组织评价是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组织评价包括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或村党支部的两级评价.
农民培训、培训工程、绩效评价体系、基层组织、为民办实事、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培训质量、政府、行政推动、乡镇、双重作用、实事工程、实施主体、人民、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村党支部、江苏省、村委会
S-0;G71
2013-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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