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275.2004.09.019
农村土地征用费分配纠纷解难
@@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征用,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加,并表现出不同往日的特点
被告主体多样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袭原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社合-模式,村与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原生产大队与生产队之间因地位不平等,存在着相互之间争夺土地补偿费的现象.因此,此类纠纷被告主体多样化,有以村为被告的,也有以村民小组为被告的,甚至有的以村和村民小组为共同被告.在以村为被告的案例中,有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的,也有以村经济合作社为被告的;在以村民小组为被告时,有以村民小组为被告,有以生产合作社为被告的.
农村、土地征用费、共同被告、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合作社、土地补偿费、地位不平等、村民委员会、纠纷、集体土地、城市建设、生产队、三级所、模式、基础、大队、案例
D91;D9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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