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7/j.cnki.jdskxb.2019.070
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制度评估与法治建构
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不仅有利于服务标准和质量的提升,而且还有助于环境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然而,我国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政策和法律尚不健全,存在法律规范“赤字”现象.针对“向谁购买”的主体不明、“购买什么”的范围不清、“怎么购买”的程序缺失等制度问题,今后我国尚须完善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主体制度,确立合理的环境公共服务购买范围,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绩效评价程序,推进第三方评价程序的建设,从而不断提升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法治建设.
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制度缺失、法治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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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2(国家行政管理)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6FXB006;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6SJB820021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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