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7/j.cnki.jdskxb.2019.020
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制度研究——以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为视角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是指登簿后其记载事项被推定与真实的权利主体与物权状态一致.推定力的适用对象应当是登记簿上记载的全部内容.不动产登记簿效力高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依法均可以被推翻,其更正并不影响不动产登记簿具有的推定力,而对记载事项的推翻最终通过更正登记制度实现.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在民事诉讼中影响了举证责任的分配.
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推定对象、证明力、更正登记、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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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16BFX102
2019-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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