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04.2017.06.011
电子诉讼中远程庭审的实证研究
当前我国立法对于电子诉讼中远程庭审的规定比较笼统,而多地法院在实践中已不同程度地突破了现有的立法规定.目前,远程庭审可以分为吉林模式、浙江模式和其他模式三种模式.通过对这三种模式的比较分析可发现,吉林模式更符合我国发展的趋势,同时应吸取浙江模式与其他模式的经验.立足当前实践并借鉴域外经验,应将电子诉讼中远程庭审定位为与传统庭审方式并列的审判方式,放开对其适用的案件类型与程序的限制,同时明确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保障直接言词原则与公开审判制度,并确保庭审的安全性.
电子诉讼、远程庭审、程序选择权、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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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7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电子诉讼中远程庭审的实证研究”LX2017014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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