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7/j.cnki.jdskxb.2015.080
海洋生物资源法律保护制度探微——以我国台湾地区宝石珊瑚渔业为镜鉴
宝石珊瑚作为稀有海洋生物,具有弥足珍贵的生态价值,但目前关于宝石珊瑚的法律保护却不尽如人意,折射出目前海洋生态保护工作陷入的尴尬境地.我国台湾地区的珊瑚渔业政策演进与法律制度实践便充分说明了这一切.而围绕其所展开的生态保育论战无不呼唤加强对宝石珊瑚的生态保护力度.对此,需要在海洋生态观的指引下,通过海峡两岸的相互合作与共同努力,纠正我国台湾地区珊瑚渔业的政策偏差,完善台湾地区宝石珊瑚的法律保护制度.这将有利于更好地利用与保护宝石珊瑚这一海洋生物资源,让其珊瑚渔业在多国禁止以加强保护的国际潮流中实现永续发展,也为海洋生物资源的法律保护制度探索出一条可资借鉴的实践道路.
我国台湾地区、宝石珊瑚、法律保护、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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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106;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横向委托课题HX2015117;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课题
2016-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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