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7/j.cnki.jdskxb.2015.023
国外深海底矿产资源许可制度比较与借鉴
21世纪的深海将成为自然资源的战略开发基地,我国对该领域的法律规范还相当薄弱,在深海底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制度中还存在监管机构分立、许可类型单一、许可条件不完善和后续监督隐患等问题.澳大利亚、库克群岛等国的相关立法对深海底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许可制度进行了较为合理的构建,他们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对我国相关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许可主体、许可类型、许可条件、许可后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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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5(国际法)
国家海洋局重大项目D-8005-14-8010
2015-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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