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04.2011.06.018
健讼与惧讼:清代州县司法的一个悖论解释
以州县自理案件为视角来讨论清代诉讼文化是一个很好的进路.通过考察清代州县自理案件的参与者(诉讼两方、作为诉讼帮助人的讼师和司法官员)的诉讼心态和策略选择,可以发现州县自理案件参与者的心态和行为存在一种“健讼”和“惧讼”的悖论式决策博弈过程,这是构成清代健讼风气乃至司法文化的关键.
清代司法、州县自理案件、健讼、惧讼、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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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2009JJD82001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06SFB2016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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