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04.2009.06.019
检察机关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研究
随着现代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都普遍意识到:检察机关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虽分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范畴,但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任务面前,两者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进行有机衔接,以发挥权力的共同治理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强检察机关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积极构建比较完善的衔接机制,从而形成一套规范有序、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执法体系和社会治理结构.
检察机关、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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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2008年度理论研究课题
2010-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