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604.2008.01.014
和谐文化建设与法律价值体系的重构
和谐文化意味着一种权利配置适当、协调有序的社会状态.在当代中国社会,"和谐文化"作为法律价值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进入人们的视野,其精神旨趣在于改变以往偏重效率、弱化公平的法律价值论思想,坚守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理念,同时改变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并以此为契机重组我国法律价值体系的构成要素,实现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中法律价值体系某种程度的更新与演进.
和谐文化、法律价值、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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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I20
2008-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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