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过程监控 规范事故查处
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一项法制性、专业性和时效性要求严格的行政执法工作.特殊的工作要求,使得事故调查人员较之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更具有较强的履职独立性、较集中的执法权和较宽的自由裁量权.加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大幅提高了事故罚款上限的数额,更增加了事故查处人员的处置权重.凡此种种,使得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诱发因素增多,相关权力节点廉政风险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已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发区.排查事故查处过程中的廉政建设重大危险源点,构建严密有效的防范机制,加强对各重要权力节点监控,确保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已成为安监部门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过程监控、规范、事故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事故查处、加强队伍建设、自由裁量权、重大危险源、诱发因素、要求严格、条例、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人员、权力、内部管理、廉政建设、节点监控
X928.02(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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