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产融结合的可行性及模式选择
在分析我国产融结合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中小企业实施产融结合的可行性,认为我国当前中小企业具有实施产融结合的强烈动因,具备了实施产融结合的法律、政策、资本市场及中小企业自身四方面的基本条件,同时有着大企业成功实施产融结合的丰富经验,因此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产融结合是可行的;并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产融结合必须采取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双向流动和渗透的市场主导模式,最后提出了参股、专业银行、互助合作发展基金、地方性融资债券等四种可能的中小企业产融结合形式。
中小企业、产融结合、产业融合、金融投资
F276.3(企业经济)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社基金项目2013SJD630025;南京工程学院创新基金项目CKJB201212。
2014-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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