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2X.2011.01.025
我国保险监管问题研究
在保险经营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背景下,国际保险监管的组织形式和监管模式越来越朝着趋同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为:关注保险公司未来的风险状况,强化风险资本监管,并实施动态的偿付能力监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自2008年9月,保监会开始实施新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该规定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作为衡量和防范风险的核心监管依据,在保险监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我国目前的保险监管与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也只初步完成了框架性的工作,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丰富.本文在分析国际保险监管制度特点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保险监管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若干建议,以助于保险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保险监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监管效率
F840(保险)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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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