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2X.2011.01.019
生态资源环境公共产权的经济学分析
在产权制度的界定和规范引导下,生态资源经济才能实现环境友好型、可持续为主题的科学发展.历史上"公有地的悲剧"的启示不单是对产权问题的反思,而是通过设立一套巧妙的制度,以达到"量体裁衣"之功效.生态资源环境公共产权的产生是源于其稀缺性及非排他性的特质.但随着计量这种产权成本与收益的难度不断加深.环境资源体系的经济价值就越来越大.必须考虑在有效利用的前提下,重新界定产权来保证市场与主体效率目标的实现.作为现代产权制度体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源类产权,它有别于企业产权制度,且它涉及利益主体的范围之广.涵盖的意义也极其深远.本文对生态资源环境这一较为特殊公共物品的产权问题用产权经济学的思维框架进行研究,从政府、企业、市场、制度四个层级,相应提出构建此类公共产权的四层规制模式,以求破解在生态环境规制过程中出现的产权失灵现象及界定不清的困局.
公共产权、产权失灵、经济成本、市场交易、规制模式
F205(国民经济管理)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