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80X.2021.01.011
数字货币反垄断问题研究
本文对数字货币发展和竞争过程中潜在的反竞争行为与反垄断风险进行研究.基于货币信用的不同来源,首先将数字货币划分为加密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并将前者进一步划分为公链数字货币和联盟链数字货币.研究发现:对于公链数字货币,虽然其标榜“去中心化”的货币系统,但其内生的激励机制将导致算力集中,并进一步引发矿池共谋风险.对于联盟链数字货币,由于区块链一般由少量验证节点维护,节点之间较容易达成共谋,一些节点也可能通过搭售、限定交易等方式排挤其他数字货币和支付渠道.由于加密数字货币的矿池与验证节点分散于全球各地,一旦共谋产生,将为当前分散的反垄断执法体系带来极大挑战.对于央行数字货币,各国央行可能在技术架构、基础设施、接入技术和互连4个方面实施行政垄断.中国央行应在坚持技术中性的同时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以提升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竞争力,促进中国数字货币行业健康发展.
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化(DC/EP)、区块链、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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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20(货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作用机理、经济效应和规制研究——基于市场势力细分的理论视角”71903196
202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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