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80X.2007.01.017
基于我国现有能力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分析
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性不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同,国家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应该不同.按照知识产权领域重要性-能力分析矩阵,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可分为四个部分:强势重点领域、弱势重点领域、弱势一般领域和强势一般领域,根据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应分别采取进攻战略、突围战略、防御战略和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战略、创造能力、知识产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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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3(经济学分支科学)
2007-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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