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活性炭用于城市污水的深度处理与活性炭的微波再生
利用颗粒活性炭连续流试验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深度处理,COD出水浓度达到6.8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Ⅱ类标准,深度处理是可行的。当活性炭达到饱和时,必须进行再生。本实验以碘吸附值作为指标,通过单因素实验考查了不同微波功率、不同微波辐照时间对颗粒活性炭的再生损耗率、性能恢复率、综合恢复率的影响,并分析其呈现的规律和原因。实验结果表明,在微波功率为464 W、辐照时间为2min时,活性炭(0.8g)性能恢复率达到最大值,为102.53%;在功率为464W、时间为2min时,活性炭(0.8g)综合恢复率最佳,为94.90%。
颗粒活性炭、微波再生、微波辐照、城市污水、深度处理
X522(水体污染及其防治)
2012-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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