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289.2001.10.012
经理违反"竞业禁止"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案情简介]
上诉人:(一审被告)崔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XX服装公司.
X服装公司是1994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经营范围为各类服装、鞋帽及服装原材料.在该服装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公司)成立后,崔XX被选举为服装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1996年7月,收到一份Y毛纺公司寄来的订购单.订购单上称:Y毛纺公司(以下简称毛纺公司)现有一批二级非洲兔毛,每吨16万元,如你公司需要,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存货已不多.在当时,非洲兔毛在当地是紧俏商品,许多公司厂家都在争购非洲兔毛.毛纺公司因过去与服装公司常有贸易往来,因而向服装公司发出了订购单.崔XX遂与毛纺公司取得了联系,双方就购买四吨二级非洲兔毛达成了协议,并约定由服装公司支付总价款64万元后,毛纺公司发货.服装公司逾期不付款,毛纺公司只能依约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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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TS9
200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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