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38/j.cnki.jdxb.2019.06.010
教育主体缺失视角下农村校园欺凌成因及治理
家庭、村庄和学校是农村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教育主体,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农村教育主体结构.农村中小学生正是在该结构中获得成长,而农村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和多发则与其变化相关.农村教育主体结构的变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家庭教育主体的缺位,表现为农村家庭隔代抚育的“不过问”逻辑;二是村庄教育主体的缺位,表现为村庄交往中的村民相互“不得罪”的逻辑;三是学校主体的缺位,表现为学校管理中官僚主义的“不出事”逻辑.这些主体行为逻辑的变化,进而带来了三者之间良性互动的阻隔,包括家庭与学校勾连的中断、村庄对学生和家庭监管的缺位,以及学校对农村社会的脱嵌.治理农村校园欺凌事件,除了法制和规范进校之外,还要搭建新型的教育主体结构,形成多元化、多主体农村校园欺凌的治理格局.
教育主体、校园欺凌、留守儿童、隔代抚育、官僚主义、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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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7(中等教育)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课题14JZD030
2019-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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