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38/j.cnki.jdxb.2019.05.006
生态法基本原则体系之建构
生态法的基本原则影响一国生态法的体系、内容和发展趋向,是衔接生态法的价值理念与法律制度的根本准则.生态法的基本原则体系应由生态优先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受益者补偿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构成.在这一体系中,生态优先原则是目标性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和受益者补偿原则是构成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是程序性原则.这四项原则构成完整而自洽的体系,为生态法律制度的建构和完善提供指引.
生态法基本原则、生态优先、风险预防、受益者补偿、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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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10818416;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7FXA004
2019-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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