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38/j.cnki.jdxb.2018.06.005
中国传统司法功能的价值意蕴与现代启示
中国传统的司法具有“救济”“止争”“制权”的功能,而这些功能都服务于“善”这一价值目标.以“善”为核心,以“天道—善—德”为基本结构的“道德体系”,构成了传统司法功能的价值渊源.该道德体系具体表现为“无私”、“和合”、“易与不易”等观念,这些观念约束着司法的具体运作.在司法现代化的进程中,挖掘传统以“善”为中心的司法价值中的有益成分,吸收“情、理、法”融合的司法运作模式的长处,对于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民情的现代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司法、天道、道德、善
39
D926(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7JJD8200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ZD077
2019-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