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38/j.cnki.jdxb.2014.01.012
网络谣言刑法治理的基本立场
频繁发生的网络谣言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然而,在作为宪法权利的言论自由面前,启动刑法规制网络谣言需要以保障宪法权利言论自由为指导,避免打击民众表达内心声音的意愿.面对不同的网络谣言,刑法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限度,以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网络谣言本质的虚假性和网络谣言变质的真实性,需要我们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散布的消息是谣言,而网络谣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需要我们证明行为人散布的消息确为网络谣言,如此才能做到主客观相统一.
网络谣言、刑法治理、言论自由、合宪性、刑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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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D924.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CFX054;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2012XZYJS0842012ZYJS072
2014-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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