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074.2010.05.001
社会契约论新探
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概念是权力的合法性:一切权力--最高权力并不例外--都具有合法性,因而必然都产生、形成和起源于社会成员的普遍同意或所谓社会契约.从此出发,社会契约论发现建立最高权力或国家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人们一起订立所谓"明示"或"默示"的社会契约,亦即就最高权力所关涉的权利与义务等利益之交换达成的"明示"或"默示"的普遍同意:最高权力或国家起源于"明示"或"默示"的社会契约.
契约、合法性、最高权力、自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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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哲学流派及其研究)
2011-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