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6/j.cnki.jhem.20230103.004
英国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体系建构及其启示
传统上,英国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调整受代替父母理论的束缚.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借由国家立法、政府监管、司法监督等多重规制途径的影响,由视察员主导的封闭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格局被打破,形塑了以消费者权利保障以及人权保护与反歧视为核心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规制空间,学生申诉与上诉、独立裁决者办公室、司法诉讼等多元学生权利救济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在适用学术遵从原则与穷尽内部救济机制的前提下,基于自治与法治的理性区分与价值平衡,促进校内救济机制、外部非诉救济机制与司法救济机制的有机衔接与优势互补,构成英国高校学生权利救济体系建构的基本规律与演进逻辑.我国亟待明晰和区分各类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管辖权范围与功能,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特殊作用与缓冲功能,建立高校内部救济与外部救济途径的有效衔接机制.
大学自治、教育法治、权利救济机制、学生权利、学术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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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9(高等教育)
上海市教育法学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22JYFXR056
2023-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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