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6/j.cnki.jhem.20160417.007
大学章程制定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探讨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的“宪法”,其本质应当是利益相关者意志的体现.大学章程的制定权大于大学章程本身,其实质是大学所有利益相关者意志的博弈和表现形态,是一种主权者所驾驭的、用以实现其根本意志的具体的、制度化的权力.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则是大学章程制定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元素.它必然是利益相关者的联合体,而并非仅囿于大学内部.大学章程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自由、以人为本和权力制约原则.
大学章程、本质、章程制定权、章程制定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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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高等教育)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委托课题XJK011ZDUT002
2016-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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