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大学校长产生机制的改进
现行中国大学校长政府任命制的缺陷是:大学校长被界定为政府官员,而不是学术和教育领袖,任命制的保守与陈旧,任命程序的非科学化等直接诱致大学校长的行政化领导、大学校长的任职短期化、大学校长的过关意识等问题.祛除问题需对政府任命制给予改进,恰当的改进路径需要大学校长的内部培养选拔与外部遴选模式双轨并举,且需选择最佳的大学校长遴选模式.
大学校长、政府任命制、大学校长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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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高等教育)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BIA090045;201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CXZZ11_0014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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