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381.2009.03.005
从高等教育产品的性质看高等教育的供给
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并不具备完全公共产品的属性,本文认为由政府提供的高等教育应该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而由市场提供的高等教育则是私人产品.因为其所具有的外部性,要求政府在高等教育的供给上必须负有主要供给者的责任.同时也因为其不是纯粹的公共产品,就使市场供给具备了可能性和合理性.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高等教育供给相对不足,所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应该是在当前条件下的合理选择.
高等教育、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经济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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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54(教育学)
2009-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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