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师的辩护职能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具有控辩制的特点.律师辩护职能的充分发挥,受到制度和现实的许多制约,造成了"控""辩"职能的失衡,有碍司法公正.改变这种现状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本文以律师辩护职能为切入点,提出应当建立双向的、全面的、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以保证律师辩护职能的充分发挥,完善刑事诉讼制度.
证据开示、刑事诉讼、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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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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