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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当好示范点排头兵——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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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底开始,我省启动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人.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时间怎么安排,参加范围对象有哪些?答:我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对象为: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分省属单位驻市、县(市、区)垂直(双重)管理单位、高职高专院校.

示范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企事业单位、高职高专院校、直属单位、社会组织、如何坚持、经济组织、基层组织、管理单位、非公有制、对象、高标准、负责人、乡镇、社区、日本、启动

X83;X51

2014-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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