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司法“微”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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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0260.2013.08.020

海宁司法“微”创新

引用
将微博应用到日常司法行政工作中,这是海宁司法局的一个创举.从2009年开始,海宁市司法局在局长金中一的大力倡导和组织下,相继开设了@海宁司法、@紫薇说法、@法律援助中心等官方微博.目前,局下属13个司法所、市普法办、矫正办、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局内设科室和个人,在新浪、腾讯、搜狐、人民等平台共建立起实名微博120余个,其中官方实名认证微博40个,工作人员个人实名微博51个,”总粉丝”量已超350万.”有事,请@我”如今成为海宁司法微博群的常用语,这个微博群共收到并答复全国各地网友的咨询5300多条,内容涉及交通事故、工伤、劳资、婚姻和一般法律咨询等.专家认为,把政务微博作为海宁司法部门和民间交流沟通的新平台,凸显其社会管理的价值.

海宁市、司法局、援助中心、法律咨询、管理的价值、行政工作、司法部门、实名认证、新平台、交通事故、交流沟通、工作人员、司法所、常用语、组织、紫薇、专家、政务、应用、网友

D63;F32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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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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