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17.01.017
论防范吸收互助资金行为演变为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行为
吸收互助资金和股本金行为演变为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实践中严重损害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健发展的重大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互助资金和股本金来源于社员的非自有资金;二是随意扩大社员范围导致社员稳定性差;三是互助资金和股本金获得高额收益导致较大套利空间.防范措施:一是规定单个社员缴纳互助资金和股本金的最高额度;二是明确保持社员稳定的具体要求;三是减小互助资金和股本金产生的套利空间.
互助资金、股本金、社会特定公众、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D912.28(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2014年度一般项目批准号14BJY070;农业部2016年课题《我国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研究》、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6年重点课题批准号CIRS2016-5
2017-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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