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15.08.021
金融监管机构职权扩控之辩:以证监会为例
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边界,除受《行政法》严格界定,也受专门的金融监管法规严格界定.但2008年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机构扩权与控权的博弈加重,有人认为要扩张金融监管权力,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前防范和及时处置金融危机;也有人认为不能因危机发生而扩张行政权限,多年来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扩张并没有有效预防金融危机,并且,简政放权是政府职能部门改革的方向.本文以中国证监会这一金融监管机构为例,对其职权变迁进行分析,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从行政法角度,探寻金融监管权力在不同时期的动态平衡.
行政法、金融监管机构、证监会、证券监管
F830(金融、银行)
2015-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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