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12.05.016
金融控股公司实质与上市模式选择
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质是实现“1+1>2”的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合理性基础.金融控股公司协同机制能否发挥效力主要取决于整体性、目标一致性和混和治理三原则,以此三原则为衡量标准,“母公司上市,子公司不上市,母公司全资或高比例持股子公司”是与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质要求较为匹配的上市模式.
金融控股公司、协同效应、上市模式
F831.5(金融、银行)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稳增长、调结构、防通胀”三重目标下我国货币政策优化与预期管理研究》11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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