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09.06.017
对我国判决解散制度的几点思考
2005年<公司法>确立判决解散制度填补了我国公司立法的空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该制度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尚存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仅对公司僵局、股东利益和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三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判决解散的司法适用有所裨益.
公司僵局、股东利益、通过、其他途径
F830(金融、银行)
2009-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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