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06.08.025
论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我国先后设立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依金融中介机构业务性质的不同行使各自的监管权,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管体系,较为全面地覆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至此,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初步实现了独立性,这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但实践中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受到诸多限制,笔者拟对此加以分析并予以初步探索,以期对完善金融监管机构独立性有所助益.
金融监管机构、独立性
F830(金融、银行)
2006-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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