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监督模式的选择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169X.2005.09.008

论我国公司监督模式的选择

引用
公司监督模式中,主要有大陆法系的监事会制度和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公司法确立的是监事会制度的公司监督模式,但又不同于德国的监事会制度.这一模式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诸多弊端.借鉴德国的监事会制度,提高监事会的法律地位,改进和完善监事会这一专门监督机构的构成和运行机制,并适当吸收英美国家的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较为混乱的现状,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

公司、监督模式、监事会、独立董事

F276.6(企业经济)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2-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金融与经济

1006-169X

36-1005/F

2005,(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