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04.09.005
对完善我国破产债权机制的几点思考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因其不完善,已严重阻碍了破产实践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现行破产法所存在的缺陷,提出了相应的三个方面的构想:即债权人会议机关的完善;设置监督人机构;完善撤销权制度,希望此三方面的构想能对完善我国破产债权人机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撤消权、监督人机构
F279.21(企业经济)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