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69X.2003.11.004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的思考--违约率(广义)测算从离散到连续演进的启示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信用评级,无论是商业银行内部评级还是外部评级等,都程度不同的采用了AAA、AA、A、B、C这样离散的信用评级方法,本文从理论上讨论了违约率(广义)的定义、意义、分类标准和测算的方法,巴塞尔新协议中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内部评级高级法的异同及对我国信用评级(广义违约率)管理建设的启示,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应采用内部评级高级法的框架,对于信用等级的评定应采用连续变量来代替传统的A、B、C等离散型的分类方法.
违约率、内部评级高级法信用评级
F83;G46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