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否定意见发表与换届未连任
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对董事会议案出具否定性意见是独立董事履行监督职能最具代表性的行为,而换届未连任是我国制度背景和文化特质下更为真实的独董离职方式.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意见的独特数据,本文从否定意见的具体类型、董事会议案事项、是否集体行动等三个方面实证考察了对董事会议案说“不”与独董未来是否在第一任期结束后实现连任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在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出具否定意见的方式(委婉或直接、集体或单独)有时比否定意见本身更加重要;即使同样是否定性意见,但如果针对的董事会议案事项不同,独董未来连任的可能性也不同.一般而言,明确出具反对意见的,针对内部人的反对事项以及集体说不的独董未来连任的可能性更低,因而独董所预期的公司治理角色由于上述“逆淘汰”机制和“任人唯亲”的董事会文化的存在而大打折扣.本文的研究提示,应该为独董出具否定性意见的相关法律风险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避免政策模糊地带,将有利于独董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独立董事、连任、否定意见
F276.6;F832.5;F403.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9-174